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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时间:2017-08-15 浏览:21713 字体:

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3年3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科函[2003]37号文建立, 2003年12月通过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简称CNAL)包括实验室认可、国家计量认证和国家机构验收的“三合一”评审,并于2005年3月正式授权。中心现行质量体系符合ISO/IEC 17025: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业务上受国家质检总局领导,行政上隶属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基础依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技术机构。
      中心现有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仪器设备300多台(套),设备原值计3500余万元。中心检测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设备达国际先进水平,包括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全二维气相色谱-高通量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液相色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仪、测汞仪、元素分析仪、氨基酸分析仪、微生物快速检测系统、荧光定量PCR仪、高级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系统、全自动磁珠提取纯化系统等,并建立了微生物100级洁净实验室和P2生物安全实验室。
中心是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国家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授权的实验室,是国家认可委、卫生部和农业部规定的首批食品复检机构之一。中心现有人员45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10人,硕士研究生8人,博士研究生2人,95%以上在职人员是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多年来,中心一贯注重客户的需求,在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方面提供以下服务:
      1. 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委托检验或委托抽样检验、发证检验、仲裁检验。多年来负责各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发证检验工作。经过20多年食品检测工作经验的积累,我中心具备了大部分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检测能力。
      2. 各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风险监测项目的检测。近年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委托,我中心承担了大量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任务,从中发现了行业一些潜在的风险项目,有些甚至是行业普遍存在的风险。因此,建议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在原材料、成品进行风险监测项目的把关,降低风险,我中心有丰富的检验经验可以提供此类检测服务。
      3. 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我中心人员熟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发证检测项目、熟悉各类食品产品标准及方法标准,有丰富的为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相关经历。
      4. 科研技术合作。近年来,我中心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国家级、省级各类项目经费达到500余万元,多项科研项目顺利通过专家验收。中心非常欢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和我中心共同实施产学研项目。
      5. 人员培训工作。企业可以派相关的质量管理人员及实验室操作人员进入我院实验室进行现场的培训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