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省质检院2019年职工培训及文体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2019-01-281月25日,省质检院为期两周的2019年职工培训及文体活动在葛店基地圆满结束。各部、所、分院1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 在培训开班仪式和闭幕仪式上,省质检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炎明做讲话,并传达了《全国市场监管工作》、《
2018年11月,湖北省能源局(鄂能源新【2018】106号文件)下达了《湖北省能源局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光伏扶贫项目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为深入了解我省光伏扶贫项目及建设情况,省能源局、原省质监局委托省质检院对全省光伏扶贫项目进行质量评估和产品性能测试。
在接到委托任务后,我院迅速成立工作小组,梳理任务、明确分工、协同推进。太阳能所所长吴晓鸿、主任工程师文淑容、工程师邢海生、何飞宇同志参与了此次质量评估工作。此次质量评估采取查阅资料、检验检测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模式,评测项目所在地涵盖了鄂州市华容区、梁子湖区,十堰市郧西县、襄阳市谷城县、随州市随县、孝感市大悟县、恩施州巴东县、宜昌市长阳县、荆州市松滋市、荆门市沙洋县、咸宁市通山县、黄冈市麻城市、天门市等市县的偏远扶贫乡镇,共计13个县市区44个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在抽查过程中,太阳能所检验员们详细查阅了电站设计、建设、运维等方面的资料,并对电站的发电效率、安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和质量评估,针对现场检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相关负责单位提出了各种整改建议。经过2018年11、12两个月的紧张工作,此次质量评估的主体检测工作已经完成
通过此次评估,将使扶贫和能源管理管理部门对我省光伏扶贫项目及建设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有利于我省的光伏扶贫项目建立统一的质量标准和评估体系,使光伏扶贫的政策红利能真正落到实处,更好的惠及急需关怀的贫困老群众,为我省的扶贫攻坚任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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