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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学习
时间:2017-09-13 浏览:4597 字体:
9月6日上午,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质监党委〔2017〕41号)文件相关要求,省质检院党委组织开展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相关制度规定,并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此次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陈有武主持,院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开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质监党委〔2017〕41号)文件精神,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有关内容。
程辉院长就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加强学习,把强化“四个意识”放在心上,严肃党内政治导向、政治生活、政治纪律,切实筑牢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二是要敢于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身上,确保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共同谋划、共同部署;三是严格执纪,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