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首页资讯中心通知公告
国家节能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时间:2016-06-28 浏览:6910 字体:
1、前 言
    本中心郑重承诺,编制的本中心社会责任报告所涉及的素材真实有效。报告的时间跨度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以国家认监委2014年制定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作为主要编制依据。
    国家节能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在总局、省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坚持“抓质量、保安全、强服务、促发展”的工作方针,长期注重履行社会职责,向社会、企业等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其核心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坚持独立公正、科学诚信。坚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机构品牌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中心秉承“管理科学,办事公正,数据准确,服务优质”的质量方针,以“公正检测、科学检测、诚信检测”为己任,竭诚为用户提供良好优质的检验服务,提供真实、可靠、公正、客观,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本中心承担国家和有关部门下达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发证检验、产品认证检验;受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新产品鉴定和优质产品评定检验工作;为企业及其他委托方提供产品性能和质量检验的服务;受理公>、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的仲裁、公正、委托检验;有关部门委托的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开展太阳能及新型能源领域检验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制修订等咨询服务;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检测技术、方法和检测仪器设备等领域开展学术研究活动。
2、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
    国家节能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是依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依法设置的为社会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服务的非营利、公益性事业/位,2010年4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建立。
2.1检测工作的制度和规定
    为保证质量检验及其服务工作的公正性,本中心有以下制度规定。在承担和受理的检验工作中,不受任何/界的干预和影响,独立开展检验业务活动;严格按照规定,保证坚持第三方公正性,在规定的检验业务范围内为客户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检验服务;严格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秉公办事,维护质检工作的信誉和权威。行政领导不对具体的检验业务进行/预,维护检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检验业务活动中,本中心对客户的技术文件和检验数据保密,保证不将其用于技术性开发或咨询服务;本中心向所有客户提供平等的质量服务,对所出具报告的信息负责。客户可对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提出复检和申诉,如确有质量问题本中心除及时纠正外,/将依据本中心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保证本中心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公正性以及判断的独立性,本中心员工的行为准则如下:自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必须遵守执行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法规性文件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程序,执行有关标准、规程、作业指导书,不得违规操作;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以权谋利,与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介入或干预具体检测工作;不允许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及在受检企业兼职,并严格保守客户的技术资料以云渌商业机密;不允许伪造检测数据、检测报告,一经查实,本中心将严肃处理,有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2.2管理体系的运行和自我改进
    根据ISO/IEC 17025:2005和GB/T 27025-2008、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本中心管理体系的建立全部采用其规定的25个要素。通过实施管理评审对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实施质量方针和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B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为保证本中心的检验活动符合相关质量文件的要求,保证各管理体系要素的实施结果能达到质量方针、目标的要求,本中心定期不定期对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
    为保证本中心管理体系持续、适用、有效,本中心必要时作适时修订与改进,使之不断完善,并符合CNAS-GL13《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管理评审指南》的要求。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要求,不断完善本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接受客户监督,对来自客户的任何有关中心检验工作质量的批评、建议、投诉,本中心都及时、认真、严肃和公正的处理,必要时对有关领域的工作和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2.3专项监督评审的定期考核
    2015.年10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指派评审组对中心实施了定期监督评审的现场评审工作。通过现场核查,评审组认为中心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要素齐全,组织结构清晰,内部职责分配合理,其内容基本符合CNAS-CL01:2006及相应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具有较好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能够服务于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仪器设备及量值溯源、人员等满足现阶段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质量体系运行正常,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基本符合要求。
3、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3.1 增强员工责任心
    根据本中心事业发展需求,中心对新招录的T保开展入院集中培训。职工综合素质的提升是单位文明素质的直接体现,中心平时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类体育竞技趣味比赛。中心定期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等活动,以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持续开展以“抓规范、转作风、强素质、促和谐”为主题的文化建设,开展重点工作推进工程,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占领干部职工思想阵地。中心动员和激励员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体系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行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等宣贯,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建设人民质检和实现质检强国梦做出新贡献。
3.2 科技强检,再创新高
    自中心被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授权后,中心自成立以来于2015年只承担过一次的国家专讲监督检查任务,中心未对社会出具检验报告,但中心在提升检测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检测科研攻关,着力延伸检测服务链条方面不断努力。中心始终贯彻“科技兴检”,2010年以来,参与了4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主编了地方标准4项,完成了8余项省部级的科研项目。
3.3 服务行业,促进建材行业产业发展
    因我中心未对社会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暂未对建材行业形成有掖俳作用。
3.4 献策政府,服务地方经济
    党中央提出在湖北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试点城市战略措施,同时省委省政府提出了“8+1城市圈”的战略定位和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集群的规划,中心积极响应,主动利用多种方式宣传介绍湖北的经济地理以及政策优势,吸引了一批节能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来湖北投资兴业,随中心未正式出具社会公正数据,但中心建设为地方招商引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3宣传质量安全教育,树立良好诚信形象
    本中心参与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主办的以“美丽志愿心,文明湖北梦”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携带检测设备、展板和宣传资料,普及a传太阳能热水器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的选购及使用小常识。进一步弘扬了志愿服务精神,传播了志愿服务理念,展现了质监青年风采,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中心作为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组织学生到省质检院参观学习。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举办了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积玉桥小学的小学生参观,邀请湖北日报社小记者走进实验室,近距离感受质检部门的工作。开展质量教育,普及质量检验检测知识,提高质量意识。也是中心开放实凳遥着力向社会宣传质量安全的形式之一。
3.4 环保
    积极宣传节约型建设,依托后勤部落实空调节能工作,按期开展中央空调清洗,落实冬夏温度管控措施。从生活小细节入担养成机关人员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车,节约用纸的良好习惯。中心人员还积极参加打扫卫生、防疫灭鼠、职工健康教育等工作,整体环境整洁,卫生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3.5 报告责任
2015年我中心参加了国抽任务,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受到业界的好评。
4、结束语
    随着制造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公共检验检测已成为迤费蟹、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质量监控的重要保障。通过建设国家节能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发挥其磁石吸附功能,延长产业链条,吸引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寮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可持续发展,共同构筑检验检测诚信体系,为建设质量强国而努力奋斗。
 
报告反馈联系方式: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6号